1如人或聞或知其事、能爲其證、旣聞召爲確證、而不以告、於是有罪、必任厥咎、 2如捫野獸六畜昆蟲不潔之尸、以致自汚、而不自知、則爲有罪、 3如捫人之不潔、而不自知、無論所汚若何、迨及知之、則爲有罪、 4如人造次發誓、行善行惡、而不自知、無論所誓何若、迨及知之、則爲有罪、 5以上數罪、若犯其一、則當自認其罪、 6因其所犯之罪、必攜牝羊、或羔羊或山羊、以爲補過贖罪之祭、獻於耶和華、祭司代爲贖罪、 7如其資財、不足備羔、則必緣其所犯之罪、攜鳲鳩二、或雛鴿二、詣耶和華前、一爲贖罪之祭、一爲燔祭、 8攜至祭司、祭司先獻其一、爲贖罪之祭、扭去其首、弗剖其體、 9取血少許、灑於壇旁、瀝餘血於壇基、是爲贖罪之祭、 10後復獻其一、以爲燔祭、循其常例、祭司代爲贖罪、乃蒙赦宥、 11如其資財、不足備鳲鳩、或雛鴿、則獻細麪伊法十分之一、爲贖罪之祭、勿置油、勿加乳香、蓋爲贖罪之祭、 12攜至祭司、祭司取其一撮、以爲記誌、焚之於壇、在耶和華火祭之上、是爲贖罪之祭、 13若犯以上數罪之一、祭司代爲贖罪、乃蒙赦宥、祭物之餘、悉歸祭司、若素祭然、○ 14耶和華諭摩西曰、 15如人於獻耶和華之聖物、偶有差失、致獲罪愆、則必獻補過之祭於耶和華、卽牡綿羊之一、純全無疵、循聖所權衡、依爾所估之價、幾舍客勒、以補其過、 16於聖物之差失、必償所缺、加五分之一、攜至祭司、祭司取羊、代爲贖罪、乃蒙赦宥、○ 17如人犯罪、干耶和華之命、爲所不當爲、雖出無意、亦爲有過、必任其咎、 18必以牡綿羊之一、純全無疵、依爾所估之價、攜至祭司、祭司緣其無知而犯之過、代爲贖罪、乃蒙赦宥、 19此乃補過之祭、緣其人在耶和華前、實有罪戾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