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亞達薛西王時、自巴比倫與我偕上之族長、及其譜系如左、 2非尼哈裔革順、以他瑪裔但以理、大衞裔哈突、 3巴錄之後、示迦尼裔撒迦利亞、與其宗族、循其譜系、計丁男百五十人、 4巴哈摩押裔、西拉希雅子以利約乃、與丁男二百人、 5示迦尼裔、雅哈悉子、與丁男三百人、 6亞丁裔、約拿單子以別、與丁男五十人、 7以攔裔、亞他利雅子耶篩亞、與丁男七十人、 8示法提雅裔、米迦勒子西巴第雅、與丁男八十人、 9約押裔、耶歇子俄巴底亞、與丁男二百十八人、 10示羅密裔、約細斐子、與丁男百六十人、 11比拜裔、比拜子撒迦利亞、與丁男二十八人、 12押甲裔、哈加坦子約哈難、與丁男百有十人、 13亞多尼干裔、季者以利法列、耶利、示瑪雅、與丁男六十人、 14比革瓦伊裔烏太、撒布、與丁男七十人、○ 15我於流往亞哈瓦之河濱、會集斯衆、在彼張幕三日、察閱庶民與祭司、其中不見利未人、 16乃召以利以謝、亞列、示瑪雅、以利拿單、雅立、以利拿單、拿單、撒迦利亞、米書蘭、皆爲族長、及教習約雅立、以利拿單、 17遣之至迦西斐雅、見其地族長易多、使告易多、與其昆弟尼提甯人、令人至此、爲我上帝室供其役事、 18我儕蒙我上帝之祐、於以色列子利未之孫抹利裔中得聰慧者一人、及示利比、與其子弟十八人、 19哈沙比雅同米拉利裔耶篩亞、與其子弟二十人、 20及尼提甯人、卽大衞與牧伯所賜、服役利未人者之裔、二百二十人、攜之而至、其名皆經檢點、○ 21時、我在亞哈瓦河濱、宣告禁食、在我上帝前自卑、求其使我及幼稚、與凡所有、俱得坦途、 22昔我告王曰、凡尋求我上帝者、必蒙其祐、棄之者必犯其權、干其怒、今求王遣步卒騎兵、助我禦敵於路、我以爲恥、 23故我禁食、求我上帝、蒙其俞允、 24我簡祭司長十二人、卽示利比哈沙比雅、及其昆弟十人、 25以金銀與器皿、卽王與謀士軍長、及在彼之以色列衆、爲我上帝室所獻者、權衡其數、付於其手、 26銀六百五十他連得、銀器一百他連得、金一百他連得、 27金盂二十、重同金幣一千、光華之銅器二、其珍如金、 28我告祭司曰、爾歸耶和華爲聖、器皿亦爲聖、金銀乃樂輸於爾列祖之上帝耶和華、 29當謹守之、俟再權於祭司長、利未人、以色列族長前、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室之庫、 30祭司利未人、乃收金銀與器皿、如其所權之數、運至耶路撒冷我上帝室、○ 31正月十二日、我儕離亞哈瓦河濱、欲往耶路撒冷、蒙我上帝之祐、得免於敵、及途間潛伏者之手、 32遂至耶路撒冷、居彼三日、 33越至四日、在我上帝室、權金銀與器皿、付諸祭司、烏利亞子米利末之手、非尼哈子以利亞撒、利未人耶書亞子約撒拔、賓內子挪亞底偕之、 34是日咸核其數、權其輕重、錄之於册、 35俘囚之衆、自異域而歸者、爲以色列衆獻燔祭、奉於以色列之上帝、牡牛十二、牡綿羊九十六、綿羊羔七十七、且獻牡山羊十二、以爲贖罪之祭、俱獻於耶和華爲燔祭、 36又以王詔付於王臣、及河西諸方伯、彼乃助民、與上帝室所需、